江西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新政 盖新房最少补1.1万

23.11.2016  21:34

  近日我省出台《江西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对我省农村地区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补助。补助最高的是特困户,政府将对危房改造采取“交钥匙”工程,或者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此次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拥有农村地区户口、有宅基地使用权益、家庭经济困难、自有居住房屋为危房或无自有房屋的居民。补助分为五类。第一类是重点帮扶对象,主要是贫困户中需要兜底解决的特困户;第二类是除了特困户之外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户补贴不低于1.8万元;第三类是低保户、贫困残疾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1.45万元;第四类是低收入贫困户,每户补助1.1万;第五类是房屋修缮加固即可入住的困难农户,不分困难等级,每户补助3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凡属于建房层数超三层、房屋占地面积超标等“超高、超大”情况的,将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同时,方案中强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不得用于支持进县城和城市购买商品房。(记者刘定乐、袁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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