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工作

19.05.2016  09:50

为扎实推进抚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5月15日至18日,由抚州市委考核办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农工部、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12个部门共4个检查组对全市十一个县区进行农村水域、路域、集镇、村庄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检查考核,每个检查组由一名县级干部带队,配备三名科级干部,其中第二检查组由市水利局副局长刘勤耕带队对乐安县、崇仁县、宜黄县进行检查考核。

本次采取以现场暗访为主。重点检查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考核重点水体水质达标及河流、排灌沟渠沿岸卫生保洁等水域环境整治情况。

2、检查考核公路两侧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非法广告等路域环境整治情况。

3、检查考核集镇、村庄的环卫设施、卫生保洁等集镇农村环境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