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农村40人以上聚餐须报备 被指歧视农村

29.10.2014  11:12

  在农村,谁家有个红白事,在自家院里搭伙起灶待客,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但以后,这样的流水席将得到规范管理。日前,周口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周口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相关规定。要求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此“规定”一出引发热议,有人叫好,也有人质疑。叫好者认为此举能更好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质疑者则称这样做是对农村群体的歧视,且如果落实不到位,极可能变成形式上的一纸空文。为此,起草办法的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就群众关切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问题 农村“流水席”成监管盲区

  几口热气腾腾的大锅,三五个专门请来的厨师,再加上10多个邻居前来帮忙,一台农村流水席的班底就这样组成了。这样的宴席从来不缺乏热闹、繁忙和全村老少的捧场,唯独被忽视的,就是关系到就餐人员健康的食品安全。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外省一些地方因此类聚餐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对于农村聚餐中暴露出的问题,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员在调研中也有所了解。该局食品科科长胡昆仑说,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做饭的人员管理,二是食品原材料的购买。基于这些问题,出台了该通知。

  通知要求,凡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在前一天,将就餐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填写登记表;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以下的,村信息员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备案,由乡镇或街道办派专人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由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派监督员现场指导。

  通知还要求,农村流水席的厨师应办理健康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不得采购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类食品,饭菜食品要实行留样。

  回应 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落实

  周口市的这个办法出台以来,引发城乡群众的关注和热议,有人也表达了担忧和质疑。

  “规定会不会变成一纸空文?”“为什么没有针对城区的,是不是歧视农村?”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走进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我们将采取各项措施,保证这个通知落到实处。”胡昆仑说,比如,平常会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检查,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将按照分级管理权限,严格追责。对隐瞒不报食品安全事故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胡科长也就群众提出“歧视农村”的质疑作出了回应。他说,之所以没有城区,是因为城市居民办宴席大多选择在饭店。而饭店属经营性场所,早纳入了他们的监管范围。

  从另一个角度讲,恰恰农村是薄弱环节,所以此次主要加强农村聚餐方面的管理,其中包括城乡接合部。“我们理解群众的质疑,但是请大家放心,我们非但不是歧视农村,相反正是对农村的保护。”胡科长说。

  记者于扬 实习生李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