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咋申请住房保障今年年底前得有“谱”

11.06.2015  14:39

  6月10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力争在2020年实现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

   努力实现630万人口在城镇落户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转移农业劳动力总量继续增加,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努力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工业园全面建成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

   年底前明确农民工申请住房保障条件

  据介绍,《实施意见》包括农民工工作总体要求、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各地明确农民工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向社会公布。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的,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全面放开县级市落户限制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将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要求,有效放开南昌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让符合条件有落户意愿的农民工在城镇有序落户并依法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同时,将公办义务教育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记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