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9.12.2015  22:28

  12月18日至2016年春节前,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确保全市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据介绍,专项检查领域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市、县(区)将按照时间节点分组划片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于罚款;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近年来,全市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劳资矛盾多样性,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形势严峻。今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行拉网式检查,是提早预防和部署的重要工作。同时,我市不断规范用人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坚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时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申报制度,随时掌握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并施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