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栋:农民工讨薪,生命安全更该保障

21.03.2014  11:14

  3月6日,赵新彪和侄子赵智明等21名广西全州老乡到位于广东英德市郊的中铁十五局广乐高速T22标项目部讨要已拖欠半年多的工钱。突然,20多个人拿着一米多长的大砍刀和铁棍向赵新虎等砍杀过来,其中赵智明被砍死,中铁十五局广乐高速项目员工涉案。(中青网 3月20日)

  农民工讨薪一直是社会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3月6日,20多人手拿长刀竟砍向手无寸铁的讨薪农民工,致一人当场死亡。其中中铁十五局工作人员涉案!这种目无法律,嚣张残忍的做法,实在令人发指。我们绝不容忍这样的惨剧发生,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不容任何组织与个人侵犯.违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是什么让一些大型企业如此不遵法纪,知法犯法?人命关天,岂可而戏?

  我国政府出台了很多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难题。然而,某些地方企业和大型重点工程企业,仗着自己对本地带来的不菲投资。对相关的法律政策,不惜直闯“红灯”,全然不顾当地农民工的利益,侵害了当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型企业的投资扶持本是当地民众的一大幸事,可有些企业为了能所谓地更好的“开展工作”,往往”依仗“当地的地痞恶霸,通过这些人与民众“沟通”,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恰恰助涨恶霸的嚣张气焰,以大型企业为“靠山”欺压善良的民众和无辜的农民工兄弟。以自己惯用的暴力恐吓等方式“解决”遇到的诸多“问题”。这是典型的“助纣为孽”。当地政府应给予严厉打压,政府各级部门对各涉案人员,应详细调查取证,对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不能因为涉及重点工程,而在监管处理上“玩忽职守”,人命关天,决不可懈怠。对企业规范要求,对当地恶势力给于严重打击或彻底清除。决不可,以自身的发展出发,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投资企业态度“暧昧”,对企业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息放纵。应态度明确地保护当地民工和民众的利益。

  农民工兄弟,在拖欠工资问题上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协商,避免正面冲突,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应加大企业和个人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上打击与惩罚力度。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相关合法权益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