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做到“五个创新”

22.02.2016  17:27

  近年来,江西省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有效促进了农田水利建设,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绩效管理,近日,江西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对绩效考评工作进行重大调整,与往年相比,突出做到“五个创新”:

  第一,创新组织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省对县的农田水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往年都是省财政厅、水利厅直接组织,抽取专家和工作人员赴各地开展考评。为规避人为因素,进一步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从今年起,首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由省财政厅、水利厅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具体考评工作,并对考评结果负责。

  第二,创新工作安排,提前组织部署。为了确保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完成、早见效,突出做到“两个提前”:一是提前组织实施。江西省农田水利项目进度相对往年同期总体提前1个月。二是提前组织考评。江西对绩效考评工作提前到今年1月底就布置,要求各县在2月底前完成自评,3月中旬左右完成全部绩效考评工作。

  第三,创新考核标准,细化评分依据。为了确保考评公平、公正,尽可能降低主观操作性,在考核评分表上进一步细化有关标准、依据,考评规则一目了然、考评工作简便易行,极大减少考评人员自由裁量权,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四,创新考评内容,全面深入考核。随着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完善,农田水利管理不到位、改革不深入的问题逐渐凸显,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管理水平,江西在考评内容上进行了完善,将管理和改革列为重要内容,管护资金使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均列为绩效考评指标范围,实现了对建设、管理、改革的全方位考核。

  第五,创新奖惩机制,考评结果应用。往年江西小农水重点县采取一定三年的方式,对考评结果靠前的县在下一年度项目中奖励100万省级财政资金,对考评结果靠后的县相应扣减100万省级财政资金并由县级财政补足缺口。2015年始,江西农田水利项目县采取一年一定建设模式,今年重点对71个项目县进行考评。为此,进一步创新机制,对于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县,三年内不安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考评结果后五名的县,下一年度不安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考评结果前五名的县,在下一批次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立项中予以加分并在维养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通过大力推行“五个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极大调动了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