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药管理局积极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

08.05.2014  19:32

  为进一步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和可溯源管理,切实加强高毒农药监管,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方案》要求,省农药管理局决定在都昌、高安、泰和、永丰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探索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项目的总体要求是创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统一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规范管理和科学用药,落实高毒农药的定点经营、替代技术推广、乡镇农药管理员和经营品种查验四项制度,努力构建高毒农药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和监管更有效、销售更规范、使用更科学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通过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门店要实现“三个100%”目标: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做到管理规范、实名购买、电子记录溯源,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在省局的督导下,目前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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