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调研抚河流域“河长制”工作

27.04.2016  18:25

4月19日-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抚河河长冯桃莲率调研组到抚州市,调研抚河流域“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并主持召开抚河流域河长会议。抚州市市长张鸿星,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于秀明,市委常委、农工部长魏建新等市领导陪同调研或出席会议。

冯桃莲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抚州市东乡县南北港水质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广昌县驿前镇农村垃圾处理和抚河源头保护、市河长制平台管理建设等情况,并乘船考察了抚州市区抚河河段。

会议上在听取抚州、南昌、丰城、东乡等地的汇报和省级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发言后,冯桃莲强调,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为实施好“河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一定要深刻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此作为推动今后“河长制”工作的基本纲领和遵循。要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方法和统一行动步调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

冯桃莲指出要准确判断河湖流域保护管理的基本现状和面临的形势,着力解决流域水质的局部污染严重、河道非法采砂以及水域岸线管理的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最后,她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形成联动合力和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落实抚河流域“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尚云,省委农工部巡视员陈江林,省水利厅副厅长吴义泉等省级责任单位人员随同调研。抚河流域相关市、县(区)河长,抚州市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省、市、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