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人”空调如何温暖民意?

13.08.2015  07:52

  夏季空调开太低,夏季成“”季的情况时有出现。日前,记者选取了重庆、郑州、西安等地的电影院、超市、机场等公共场所调查发现,各类场所温度过低、寒意袭人,甚至也有人在滞留机场时,因为机场太冷,无奈只能喝热咖啡、热奶茶取暖,并调侃一句“我这么胖竟然还怕起了冷”。(8月12日《人民日报》)

  其实,对于一些经营性的公共场所而言,调低空调、开门纳客是一项需要成本的买卖。设备运行维护、耗费电力费用,这些都需要相应的支出,当然,经营者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在酷热的夏季里舒适的低温环境当然是诱客的极佳手段。正如一位超市经理所言,如果中央空调设置在26摄氏度,出风口的温度就会高于30摄氏度,这样客流量一定会受到很大影响。“冻人”的景象屡见不鲜,而消费者抑或公众对过低的温度除了沉默就是承受,鲜有部门或单位对调节温度、解决问题问津。

  梳理对策的前提是明晰问题根由,除了经营者吸引客流的原因外,恐怕还有不少“好心办坏事”无意行为和“习惯性低温”的旁观心态。一方面,诸如机场、车站、银行等服务性公共场所,客流量大,往来人员众多,调低温度的根本目的是为旅客营造清凉舒适的旅途环境,但是,如果不能够根据现场客流情况进行空调温度的动态调节,造成的后果极可能是好心办了坏事,舒适的环境却冰冷了旅客的身体,寒了旅客的内心。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共建筑,特别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的市民服务办事大厅,在环保意识尚未完全养成、运行费用不关乎个人利益之际,更多情况下的夏季低温是由习惯性的调节造成的。随手开空调、随手高低温度,这似乎成了一气呵成的连贯动作,如果无人去介意实际环境的温度,可以预见的是,这将成为一种“低温常态”。

  问题看得见,公众有感受,不是难言之隐却总归投诉无门。规定不是没有,制度也依然在位,真得谈落实不力的原因在哪里,恐怕还是在检查与督导上。相关规定林林总总,上有《节约能源法》指导,下有《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标准、办法可供遵循,甚至大大小小的单位也都不乏相关管理制度。不论何者,最为共通的核心数据是,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这样的设定,既是考虑节约能源,亦是考虑绝大多数人的身体的客观感受。因此,如果说公共场所温度控制不到位的话,一是制度的运行缺乏监督,二是节能减排的环保下令仍然未成为社会共识。

  从现实意义来讲,杜绝公共场所“冻人”环境的出现,是为了给予消费者、旅客、办事群众等社会大众一个有温度的善意。一味让空调温度不在合理敬意运行,这种过热的热情就失去了体恤的意义,甚至有可能伤害民众。再者而言,作为政府机关的办事大厅,低温也不能代表热情,反倒会靡费资源、增加行政成本,而真正热情周到的服务源自把百姓装在心中、把人民放心里的行政理念。不妨把“习惯性低温”改为“习惯性温暖”,这温暖来自环境,更来自服务的品质,变“”为“”才是真正体恤民意的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