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采矿权价款办事指南
09.07.2015 16:1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事项依据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第十二条 |
办理对象 及范围 | |
办理条件 | 资料齐全、程序合法 |
申办材料 | 1、采矿权人; 2、减缴的相关技术资料; 3、其他要求的技术资料。 |
办理程序 | 1、厅“窗口”收取申请人申报资料并转矿管处; 2、岗位责任人审查并转有关处室会审; 3、分管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别审查、审核; 4、协管副厅长审签; 5、与财政厅会审; 6、申请人到厅“窗口”领取减免通知书。 |
办理时限 | 15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
承办机构 | 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
办理时间 地点邮编 | 江西省南昌市团结路66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邮编:330025 |
联系方式 | 0791-86717127 |
监督电话 | 0791-8671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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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9.07.201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