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检察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12.08.2014  03:32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指示精神,近日,上栗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启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旨在促进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深入摸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到看守所、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核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数量和名单,再到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及该院公诉部门核对“三类犯罪”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名单,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时间、理由进行摸查掌握。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发动人民群众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严格备案审查。与司法局、法院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及时报送监所检察部门备案审查,对于“三类犯罪”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时报送市检察院。

突出审查重点,及时监督纠正违法行为。通过到看守所、法院查阅案卷材料、询问承办人员等方式对清查摸底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突出对“三类犯罪”案件的审查,逐人建档,重点审查罪犯计分考核是否超出标准,多次减刑的间隔期间是否合法,假释人员的实际执行刑罚是否合法,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病情是否还符合条件等,对于存在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及时向市院监所部门报告,对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及时向决定机关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

供稿:上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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