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汇报座谈会在昌召开

12.06.2014  10:49

  为做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工作,6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昌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汇报座谈会,听取省法院、省司法厅2011年以来办理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有关情况汇报并与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省法院院长张忠厚出席会议。

  洪礼和在讲话中指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刑罚执行的变更制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罪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严格惩办与宽大处理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事关罪犯的服刑改造、监狱的管理教育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对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发挥着重要作用。他强调,听取和审议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项目。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全省法院和监狱机关能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刑法、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统一思想、规范办理、公示公开、协同配合、强化监督,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保证了刑罚执行的效果。他要求,全省法院和监狱机关要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深刻认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相关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坚持“阳光司法”,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还将赴南昌、景德镇、上饶市开展重点调研。(供稿:左莉 摄影:贾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