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考核动真格

28.03.2014  20:10

      本报讯 江西省环保厅日前召开2014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视频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省政府同意,对未完成2013年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规定这些地区将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并暂停其项目环评审批。
      据了解,在2013年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核中,萍乡市以及进贤县、景德镇市昌江区、九江市浔阳区、鹰潭市月湖区、兴国县、永新县、宜黄县和上饶市经济开发区等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受到通报批评。
      根据考核结果,江西省取消萍乡市以及进贤县、昌江区、浔阳区、月湖区、兴国县、永新县、宜黄县等地2013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先资格。暂停萍乡市造纸、化工、印染、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新增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8个县(市、区)造纸、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项目环评审批。
      此外,江西省对萍乡市城区、景德镇市西瓜州、九江市老鹳塘、鹰潭市城区、上饶市城区、进贤县、莲花县、上栗县、湘东区、兴国县、永新县、宜黄县等12个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责令2014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对萍钢公司安源分公司、中材萍乡水泥等两家工业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责令2014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

  熊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