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互联网舆论场治理再观察

24.07.2014  13:49

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摩擦,官民之间的隔阂,都投射到互联网舆论场上,并且经常是极度夸张的呈现、火上浇油般的聚焦、浮想联翩的发酵。互联网是当代中国人的网络家园,在网上守望相助,疑义相与析;但也经常渲染现实瑕疵,扩大社会分歧,特别是加剧官民对峙。

互联网是政府公共治理的最大看台。网络舆论人声鼎沸,督促政府回应民意关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同时也经常为现实政治运作添堵添乱,加大改革成本,甚至可能对施政产生颠覆性影响。

要摆脱陷入僵局的改革困境,闯过“历史的三峡”,需要“政治强人”以非凡的勇气和高度的权威,击退体制内抱残守缺的负能量和左右极端势力的拉扯,凝聚体制内外的广泛共识,大道直行,以可控的成本、路径和节奏除旧布新,走向现代国家治理的新时代。

互联网成为改革者在社会复杂博弈中消解对抗性因素,争取主动权主导权一块最重要的公共平台。2013年秋季开始,政府出重拳治理互联网;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8.19讲话要求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亲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可以说,互联网治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前哨战、外围战。

重拳:网络舆论场在震荡中前行

互联网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扩编、机构设置、职能扩张备受瞩目,但媒体公开报道不多。

作为近年来最为强势的互联网主管部门,中央网信办站在历史的拐点上。6.32亿网民,12亿手机用户,273万家网站,12亿微博用户,6亿微信用户,在众声喧哗的“大众麦克风时代”,要把互联网这个社会转型期的“最大变数”,变成可管、可控、可协商的常数,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今天的网络舆论场,是体制内外的结合部,如何对汪洋恣肆的体制外力量进行有效的引领和吸纳,扩大和巩固体制的民意基础,扶正抑偏、震暴祛邪,增强体制的权威和张力,是舆论场治理也是社会治理的新挑战。

近一年来,政府对互联网的治理,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微博客。一些曾经活跃的“大V”消失了,以右翼“自由派”网友为主,也包括某些左翼网友。警方对一些名流“大V”嫖娼、吸毒的揭露,使网络名人去魅化。网上信口开河、好勇斗狠的声音少了,网民心态趋于平和。微博热度也显著下降。

在东莞扫黄、马航飞机失联等热点新闻中,微博依然表现出微信难以替代的信息丰富和情感浓烈,提示转型期社会仍然需要微博这样的公众意见表达平台。

——微信。微信的信息流动,有两个关节点:一是跨微信群的传播,二是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公众账号超过300万个,日均增长8000个。国信办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组织移动通信工具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瞄准了具有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公众账号,大力整治传播谣言、暴力、恐怖、欺诈、色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关闭“违法违规”公众账号3.3万个,删除“违法违规”信息40余万条。

——查处造谣传谣的网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进行查处,一批谣言信息较为集中、没有采取管理措施的网站被关停整改。

我国网站众多,鱼龙混杂,有待于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借此次互联网治理,淘汰一批低端网站,有助于提高网站的品质,优化互联网布局。

——网络“扫黄打非”重拳出击。今年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扫黄打非?净网2014”行动,出手之狠,力度骇人。新浪公司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依法吊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涉嫌构成犯罪人员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快播公司因涉嫌盗版,被处天价罚款2.6亿元。规范网络出版,也是遏制网络信息无序流动的一个闸门。

——约束网络舆论两个重要源头:媒体人与律师。

目前我国持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有25.8万余人,他们中的不少人在网络自媒体十分活跃,成为网络舆论的重要源头。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300名互联网“意见领袖”的研究发现,第一大职业群体是媒体人,占28%。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文件,要求记者开展批评性报道要经过所在新闻单位同意, 限制“个别记者未经所在新闻单位同意私自以批评报道作要挟”;新闻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或个人账号等任何渠道,透露、发布职务行为信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已经率先制定了记者自媒体守则。

律师群体也是网络舆论场活跃的议程设置者。在聂树斌案、唐慧案、贵州小河案等热点案件中,网上充溢着“死磕派律师”斗志昂扬的声音。“死磕派”律师死磕的是当事人的权利,应予尊重甚至致以敬意;但对司法程序施加法外压力,也容易损害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据媒体报道,全国律协正就《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征求意见,限制律师通过互联网发表有关案件或公共事件的过激或不当评论,鼓动、助推舆论炒作,最重将取消会员资格。

记者和律师的网络言论,是一把双刃剑。既要保障记者和律师依法进行舆论监督,为当事人维权,又要防止公权私用,搞成舆论审判。在促进新闻自由和司法公正的过程中,记者和律师也要谦抑自敛,尊重法治,尊重各利益相关方,与政府和体制良性互动。

——互联网技术的前置审批。例如有专家提出,“阅后即焚”技术,匿名发送,身份保密,限时查阅,阅后即焚,了无痕迹,是网友“约炮神器”,但也可能被恐怖分子所利用,为侦查设置障碍,在现阶段还不宜推广。前些年的网络管理强调“维稳”,容易引出维稳和维权的争议;面对暴力恐怖威胁的逼近,网络管理宜打“维安”旗,维护国家安全,也是维护包括网友在内的每个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更易获得网络管理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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