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入境可不回原籍办证 江西警方推出居民就近办证举措

06.12.2013  14:09

今年“十一”长假刚开始,住在九江的72岁老人胡冬媚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一放完长假就回趟南昌老家办理港澳通行证。在她期待旅行的同时,也为接下来的这趟奔波发愁。这时,儿子拿着报纸跑过来,欣喜地对她说:“妈,不用回去了,在九江也能办港澳通行证啦!

按照以前的规定,我省居民申领因私出入境证件均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受理、审批、发放群众的出入境证件。自2013年10月1日起,江西开始实施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这一便民利民措施,免去了像胡冬媚这样的群众两地奔波之苦。

免除群众奔波之苦

今年10月10日一大早,胡冬媚就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了九江市公安局出入境“异地办证窗口”提交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在得知母亲符合就近办证的条件,在九江就能办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消息后,两人都很高兴。

据了解,胡冬媚的户籍地为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138号,但近年来一直与在九江工作的儿子生活。当日,在九江市公安局出入境“异地办证窗口”,通过查询“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居住证后,出入境民警为老人及时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证。“没想到异地办证也如此便捷!”胡冬媚的儿子高兴地说。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员流动的日益频繁,大量人员流向异地就学、就业、购房,为解决这些流动人员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江西省公安厅打破传统单一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创新工作模式,探索便民举措。据悉,除60周岁以上老人外,在居住地生活一年以上;户籍地人员的非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非户籍地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及换发、补发因私出入境证件等人员,只要属江西省常住户籍,并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均可在省内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据相关人士介绍,开通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实现了由户籍所在地申请,拓展到居住地、就学地、就业地都可以申领因私出入境证件,这不仅有利于减少群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张世华记者胡云芸)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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