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最大一起出卖人体器官案一审宣判 12名被告人获刑

26.07.2014  18:42

12名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横跨两省3地,广泛招募和“圈养”供体近40人,通过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非法获利。7月25日,青山湖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昌最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在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左图),分别判处以陈锋为首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初,被告人陈锋为牟取非法利益,与广州军区总医院肾脏移植科副主任医师朱云松(另案处理)取得联系,先后组织成员在广西兴安县,江西南昌市、景德镇市三地从事肾脏找出及非法肾移植活动。该团伙成员非法获利总额高达154.8万元,其中陈锋一人的犯罪所得就达到43.5万元。(祝芙、彭鹤龄、龚苑、龚汉斌、谌恒)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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