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出台《九江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
12.08.2015 17:3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建立健全事权听证制度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又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九江市按照《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着力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规划、方案、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等建立听证制度,近日正式出台《九江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九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听证,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必经程序,通过听证最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办法》对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听证的形式、如何开展和具体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听证会一般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也可以通过视频、网络等形式举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听证公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听证报告将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办法》还对保证听证制度的落实作了规定,把是否听证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不得通过合法性审查,不得作出决定;把听证开展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应听证而未听证作出决定的,依法给予处分。
为进一步完善九江市行政事权听证制度体系,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办法》的规定制定职责内相关事权的听证办法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更好地规范了九江市各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九江市法制办)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2.08.201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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