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16.10.2013  10:51

10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林木种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确定了林木种苗工作的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项目工程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全省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苗木花卉综合产值突破1000亿元。

意见》确定了林木种苗工作的八项重点任务: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完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加大品种审定和推广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提高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水平,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要建立林木种子贮备制度。要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林木良种补贴、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等,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逐步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要强化各项政策支持,支持依法对种苗花卉生产基地发放林权证,简化苗木花卉销售放行手续,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

意见》的出台表明省委和省政府对林木种苗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省林木种苗事业迎来的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