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机制”

28.09.2014  12:52

    “妻子嫁给我快4年却一直住在娘家,如果我不改变,我妻子永远是一个嫁不出去的新娘!”这是原省高速交警邓云(化名)在今年5月提交的辞职报告中写下的一段话。经采访,记者了解到,夫妻分居两地容易对家庭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双方工作积极性,这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2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公安厅经过深入调查论证,积极协商沟通,与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公务员局联合制定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这也意味着,在公安系统内符合条件的民警可申请调动,有望与配偶团圆。

    妻子是个嫁不出去的新娘

    “早在去年我就萌生了辞职的想法,只是一直舍不得。舍不得‘离开’,对于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我寒窗多年,也付出甚多,在百里挑一的模式下来到了这个集体!我的工作不允许我有更多的时间陪父母、陪妻子,妻子嫁给我快4年却一直住在自己娘家,如果我不改变,我妻子永远是一个嫁不出去的新娘!”这是原省高速交警邓云在辞职报告中写下的一段话,如今,他已经正式告别了高速交警的工作,放弃了公务员队伍这个“铁饭碗”。在现实生活中,像邓云这样因工作原因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在职人员大有人在。

    他在辞职报告中还写道,他选择离开有很多理由,因为高速交警工作比较辛苦,高速从上到下本就是一个聚少离多的工作环境,所以愧对家庭!他爱这份工作,爱领导和同事,但他更想要一个真正的“”。

    夫妻异地分居民警有望团圆

    2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公安厅经过深入调查论证,积极协商沟通,与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公务员局联合制定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这也意味着,在公安系统内符合条件的民警可申请调动,有望与配偶团圆。

    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政策的制定是从今年上半年启动的,经过调研几易其稿,才最终出炉。

    “此前,郑为文厅长参加在线交流和下基层调研时,就有民警提出因为夫妻分居两地导致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盼望省里能够解决夫妻分居两地的情况。同时,本着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于是厅党委将解决民警夫妻分居两地情况提上议事日程,并通过借鉴辽宁、江苏等地的经验,并于9月16日正式下发方案,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机制’,这是江西省公安厅新近推出的《江西省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各个设区市公安部门都在与当地人社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力争尽早解决一批分居两地的民警夫妻团圆。

    入警后夫妻异地分居要满5年

    “我们将按照组织协调、尊重意愿、分步解决、民主公开等原则解决夫妻异地分局问题。只要符合条件的民警都可以申请。”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人表示,“团圆机制”实施范围包括,夫妻一方为江西省公安机关(不含行业公安,例如森林公安、铁路公安、民航公安等)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且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市、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同时,拟调动人员必须是警察一方,而非其配偶。此外,还必须具备时间条件,那就是申请调动的民警须参加公安工作时间和入警后夫妻异地分居时间均满5年。

    “这个5年时间是经过更改的,之前的初稿制定的是10年,即参加公安工作时间满10年,后面本着人性化和扩大惠及面考虑,将时间调整为5年。”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们也建议把高速交警纳入进来,公安部门也同意了我们的建议。”江西省公务员局培训监督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西省公务员局在“团圆机制”中主要负责行政关系转移的工作,江西省公安厅在充分征求该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对初稿进行了修改,最终定下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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