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红包缴税细则出台或进入倒计时 不涉个人红包

06.08.2015  20:21

  企业发放电子红包需征税是早已明确的事情,但一直缺少执行的细化标准,此次“内部文件”泄露,或意味着企业微信发放红包缴税细则出台进入倒计时。

  一份据称出自7月2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传阅的文件昨天在网上泄露。根据该消息,中国税收机构可能引入监管新规,对个人接受企业发放的电子红包进行征税。而截至昨晚9点记者发稿时,国家税务总局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企业发放电子红包需征税是早已明确的事情,但一直缺少执行的细化标准,此次“内部文件”泄露,或意味着企业发放电子红包缴税细则出台进入倒计时。

  个人红包不在征税范围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核实到,事实上,早在今年春节期间电子红包大战之后,电子红包应该征税的消息就已得到确认,但明确仅是针对企业发放的电子红包而言,个人间红包并不在此列。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今年3月份曾在全国两会期间明确表示,企业派发给社会上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依法征税;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征税。“企业派发给社会上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按税法及有关规定征税,收税应由发红包企业代扣代缴。”王军说,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应征税,这一点于情有理,也与现行税法规定是一致的。王军表示,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很多新事物、新业态,税务部门也正密切跟踪研究,基本的原则则是:依据税法区分情况、分类规范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