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院出台民事送达工作指南解决送达难

12.08.2015  00:23

江西广播网8月11日讯:

为破解“送达难”,省高院日前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送达工作指南》,将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建立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约束机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规范。江西台见习记者黄茹报道:

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民事一庭庭长胡振艺说,民事文书送达一直是他们头疼的问题,手上积压着四五十个等待送达的案子是常有的事:“比如说我通知你三天后到法院来,他说我没时间,我们又要跟他约时间,当你意识到他是主观上不愿来的情况,你采取书面送达的方式,又采取上门找人的方式,你几个月送达不到很正常。
当前,送达地址确认制度不完善,法律后果不明确,弱化了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应有的效果,都是困扰着民事送达的问题,延长了案件审理期限。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龚雪林:“延长了案件的审理期限,使得案件的诉讼、审判效率,会大大降低,如果案件审理期限太长了,那么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不利的,维权成本也会提高。
民事送达指南》的出台,对相关的送达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指南》统一了确认书格式,让当事人权利义务一目了然;规定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一次确认,案件审理执行全程适用;对于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确定法律后果自己承担;要求送达地址诉前确认,防止诉讼时“躲猫猫”。针对少数不诚信当事人逃避送达行为,《指南》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为送达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送达过程,当事人拒绝签收的,由送达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并照片或录像。而《指南》出台,最重要的是,建立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约束机制。(出龚雪林录音)“在《指南》里我们有一个诉前地址确认制度,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就可以约定送达的地址,预防有一些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了,这个人就找不到他了。大家约定好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果送达不到就是你的责任了。
另外,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邮件和短信发送平台,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电子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