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保持基本稳定 结构出现较大调整——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状况

16.03.2016  15:41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国之策。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和稳定就业压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结构出现较大调整,第三产业和城镇就业大幅增加,个体经济和创业吸收了大量就业,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成绩,也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人员有所增加

 

  2015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51万人,比2012年的76704万人增加747万人,年均增加249万人。虽然受劳动力供给减少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就业人员增加量有所减少,但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仍处高位,就业规模依然庞大,就业总量矛盾仍然突出。就业人员的持续增加,除了各部门、各地区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出台和落实各项稳就业、促就业的政策,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就业外,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保持了比较快的增长。中央明确指出,稳增长就是保就业,要将保障比较充分的就业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目标和底线,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三年来,我国经济年均增长7.3%,虽然经济增长率有所下降,但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依然明显,经济增长仍然是保障就业的第一稳定器。

 

1   2013 2015 年全国就业人数 ( 万人 )

 

 

  二、城镇新增就业增加较多,登记失业率较为稳定

 

  三年来,虽然我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的新阶段,就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但在就业优先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仍然增加较多,城镇失业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2013—2015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高达1310、1322和1312万人,连续三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累计城镇新增就业超过3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分别为 926、952和966万人,登记失业率大致稳定在4.1%左右的较低水平。

 

2   2013 年以来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登记失业率

 

 

  三、就业结构出现较大调整,就业分布更趋优化

 

  (一)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大幅增加。伴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就业在产业中的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第三产业是吸纳就业的蓄水池,服务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远强于传统制造业。近三年来,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从2012年末的27690万人增加到2015年末的3283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716.3万人。另一方面,第三产业的增速明显快于一、二产业,带动劳动力不断向三产转移,促进了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的明显上升。目前,我国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已从2012年末的33.6:30.3:36.1转变为2015年末的28.3:29.3:42.4,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三年间提高了6.3个百分点。

 

3   2012 年末— 2015 年末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及其占比

 

 

  (二)城乡就业结构持续改善。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就业结构的改善。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从2012年的52.57%提高到2015年的56.1%,增加3.5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从37102万人增加到40410万人,年均增加1102.7万人;乡村就业人员从39602万人减少到37041万人,年均减少853.7万人。城乡就业结构从48.37:51.63调整为52.17:47.83。这表明,我国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已超过农村,成为我国就业的主要阵地。

 

  (三)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实施,新登记注册企业平均每天超过1万户。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带动了非公经济就业人员的增加。2014年末,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员达24975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32.33%,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5050.6万人和8.47个百分点,平均年增2525.3万人和4.24个百分点;在全部城镇就业人员中,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员达16866.7万人,占42.91%,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3666.6万人和7.32个百分点,平均年增1833.3万人和3.66个百分点。

 

  (四)重点人群就业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再就业”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等的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三年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通过加强就业援助,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和措施,有力帮扶了就业重点和难点人群的就业。据教育部数据,近3年来我国共有2175万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大军,初次就业率连续13年超过70%。据人社部统计,整个“十二五”期间,我国共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277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90万人,“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