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11个设区市网约车新政全部落地

31.08.2017  10:47

笔者从江西省运管局获悉,截止到8月29日,江西省11个设区市均正式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案,其中南昌、九江、新余、上饶、鹰潭、吉安、宜春等7个设区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进行公开发布,赣州、抚州、景德镇、萍乡等4个设区市进行网上政务公开。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全部落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出台后,特别是2016年1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西省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145号)后,江西省运管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将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作为2017年度的头等大事之一,加强调度,狠抓落实,督促各设区市运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江西省11个设区市均正式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案。从我省各设区市出台的网约车改革细则看,各城市综合考虑了城市大小、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人员条件、车龄、车辆轴距、排量和价格等方面提出细化要求,符合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框架和精神。

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现无偿使用

南昌市从2016年1月起,出租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无偿使用。吉安市从2016年6月起实行出租车无偿使用经营权,并对有偿使用费进行退款,528万退还款已逐车退还到位。上饶市从2016年9月起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并对原有经营权进行确权,改变原有的挂靠经营模式,实行对车辆的个体经营,降低了“份子钱”,对车主实行了“减负”。其他地市在2016年以前,已经按照江西省道条的要求落实无偿使用,没有继续实施有偿使用的过渡期。

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全部启动

目前,江西省运管局正在加快修订《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新增网约车管理等内容,修改草案正在江西人大新闻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提请江西省人大出台。加强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主动与公安部门进行对接,做好数据对接、车辆登记、人员背景审查等工作。修改我省运政管理系统,完成技术测试;组织业务骨干编制地方科目的考试题库,落实考试场地和考核员,开展考试工作;启动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工作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工作,已经发放1000多张网约车驾驶员证,并许可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城客处 游国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