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公路分局加强“一把手”管理

15.01.2015  09:44

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宜公路分局积极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管”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合理分解“一把手”权力,致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该局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作基础上,细化出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紧扣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这一核心,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整合监督力量,从而制约“一把手”的“签字权、话语权、审批权、执法权”等权力。

据了解,该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建立并强化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不等于不进行管理,不直接分管更不是解除“一把手”管理责任。一般事务分管领导直接决定,重大事项班子集体决策;分管领导必须执行班子集体的决定;分管领导要主动向领导班子汇报工作情况,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前分管领导要提出建议方案。从而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该局党政一把手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遵守八项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阳光党务政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养护和机关经费实行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工程建设上坚决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今年三千多万的迎国检工程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促进了该局“阳光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