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四举措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效率

12.04.2016  11:04

为进一步节约办案时间,节省司法资源,江西省分宜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轻微刑事案件时,创新举措,实行快速办理机制,2015年以来,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3件,平均时间为3天,比过去缩短了4天。 

  据悉,该院建立了案件快速分流机制。以案件管理办公室为主导,在受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快速办 理条件的案件,登记后当天即移送侦监部门。侦监部门接到案件后,经部门负责人决定,即启动快速办理程序。改变过去统一受理、再移送部门负责人初审分流的做 法,减少了流转环节,保证案件得到及时优化处理。 

  该院不断优化办案模式。侦监部门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坚持当日阅卷审查当日告知、提讯犯罪嫌疑人。同时,简化 审查逮捕文书的制作,在严格遵守诉讼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高度精准概括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证明的主要内容,重点做好证据的综合分析、法律适用的说理和处 理意见,提高了文书制作速度,改变了过去“事实”和“证据”部分大段摘抄证据原文的做法,实现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该院还不断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协调侦查机关在移送案件的同时,移送重要文书及部分证据的电子版,实现资 源共享。针对个别“轻刑快审”案件出现证据存在明显瑕疵或缺失的情况,分宜县检察院与侦查机关建立快速补证通道,由承办人直接与侦查机关承办民警对接,督 促其当日内补正,大大提高补证效率。 

  此外,该院持续加大刑事和解的工作力度,仅第一季度,就成功调解了2件轻微刑事案件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