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八里湖分局三项“硬措”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28.07.2016  03:33

 

今年来,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新工业十年行动”和建设“五大九江”发展战略,坚持把“亲企、安企、惠企”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硬理念”、推行“硬招数”、树立“硬形象”,努力实现“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以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 一、强化“硬理念”,明确责任,形成助力企业发展的最佳合力。 分局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经济加速发展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尺,把“办事最快、服务最优”作为公安工作的准则,不断增强服务理念,健全责任体系,形成助力企业发展的最佳合力,确保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创新服务理念。 局党委明确提出“管理就是服务,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的服务理念,引导全局民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公安形象、事事关系发展大局”的服务意识。要求分局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36条措施》、《九江市公安机关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助推“新工业十年行动”工作意见》等文件,草拟出《八里湖公安分局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助推“新工业十年行动”工作意见》,并在局党委会上多次进行深入研讨。同时,局党委成员纷纷深入企业进行走访服务,与企业主面对面座谈,征询他们的意见,对代表们反映的“冷、硬、横、推”现象采取措施整改,并将有效防范措施编入《工作意见》。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 制定出台《八里湖公安分局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助推“新工业十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构建各警种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的工作责任体系,切实为经济发展护航。 三是形成最佳合力。 纪委、政工、办公室、法制、刑侦、经侦、治安、国保、巡防等警种部门,分别承担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舆情处置、刑事行政案件侦查、金融案件侦查、治安隐患排查、安全防范指导、维稳信息整合、执法执纪监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推行“硬招数”,优化服务,打造助力企业发展的最优平台。 分局积极改变管理方式,规范服务措施,密切警企联系,全力打造助力企业发展的最优平台。 一是建立挂点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警企挂点”联系制度,分局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挂点挂牌联系,明确挂点领导和民警。确定5家重点企业由市局党委领导挂点联系,45家规模较大的企业由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今年以来,共走访重点企业(项目)122家,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0个。 二是微信上线运行。 5月18日,“八里湖公安分局警企之家”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开始通报治安形势状况,发布警方提示和企业用工招聘信息。同日,各派出所建立的“企业管理”微信群同时上线运行。 三是推行联巡联防。 在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汽车工业园、科技工业园四大园区警务室推行“1+2或N”警企联巡联防模式(即1名社区民警带领2名以上协警或园区保安),24小时不间断在园区开展联巡联防,从而保证了员工夜间上下班的安全。 四是优化服务举措。 积极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新员工的登记工作,及时为企业提供用工审核查询服务,帮助企业把好招工用人关;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开辟涉企行政审批与许可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化流程、限时办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速办,最大限度的方便项目建设;对涉企的报警求助和案件,坚决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出警,快侦快破。 三、树立“硬形象”,注重防范,营造助力企业发展的最美环境。 分局充分发挥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着力提升“硬形象”,打造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最美环境。 一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轻微的涉企案件,尽可能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对企业法人代表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允许其衔接、安排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查办案件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和冲击。侦办涉企案件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等措施,不轻易对查办的企业案件曝光。 二是整顿企业及周边环境。 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企业及其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阻挠工程施工、干扰征地拆迁、哄抢企业财物、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堵门堵路、寻衅滋事、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针对企业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和特点,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全面落实24小时流动警务巡逻机制,组织优势警力面上严控、线上严查、点上严防,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压降涉企发案率。 三是加大涉企案件侦破追赃。 对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加快案件侦办节奏,坚决做到快速受理、快速侦查、快速破结,同时,竭尽法律手段为企业追赃挽损,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企业损失最小化、追赃返赃最大化”的目标。 四是抓好重点工程维稳。 借助“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调处化解重点工程施工期间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共出动执勤警力200余人次,共调处阻工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有效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