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公告DLG2017013
经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政府批准,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决定公开租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租赁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 租赁 期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LG2017013 | 经四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纬一路以南、鹰雄大道以北 | 163912.66(折合245.87亩) | 151164.57(折合226.75亩) | 科教用地 | ≤1.0 | ≤30% | ≥ 35% | 3402 | 不低于10万元 | 8年 | 69 |
年租金标准按土地成交价款折算。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竞买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11日,到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1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7:00 。
竞价时间为 2017年12月4日8:00 至 2017年12月13日10:00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鹰潭市财政局
开 户 行:鹰潭农村商业银行月湖支行
帐 号:1300271100000052150003
鹰潭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01-6442912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一)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在未交清土地出让金前,不得将该宗土地转租、转让、抵押担保。本宗地不得分割转租或转让,地上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
(二)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月湖区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持《协议书》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三)《协议书》是本次出让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竞得人违约导致该《协议书》解除终止的,我局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有权解除终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本次公开租赁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11日登录鹰潭市国土资源网( http://yt.jxgtt.gov.cn/ )获取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文件》。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联 系 人:张珺 倪英蓉
咨询电话:18907011102 0701-6220365
地 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3楼13号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