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细化任务分工深入推进“违插”专项治理工作

23.10.2015  19:02

  “市纪委监察局8项、市审计局1项、市公安局1项、市发改委4项……”近日,宜春市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的形式,推动全市“违插”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初步成效。自“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市、县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工程项目问题款”71.22万元。

  据了解,宜春市高度重视“违插”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探索推动工作创新的方式、方法,以任务分解为先导,以目标前置为条件,以时间倒逼为手段,预先设定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工作目标,以结果倒逼工作的落实,有效调动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该市把“违插”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细化为7个方面19个小项,逐项规定完成目标和时限,由市检察院、法制办、财政局、国资委、房管局、国土局等20个相关部门和单位逐项认领。同时召开“违插”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该市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三结合”,即坚持自查自纠和严肃惩处相结合,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不当利益的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对自查不认真及拒不自纠的单位和个人从重处理;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紧紧围绕平时掌握的信访反映梳理问题线索、围绕专项治理期间群众信访举报分析问题线索,实现监督检查无“盲区”;坚持专项治理与常态整治相结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动态化、无缝化监督管理。该市还建立了治理工作案件查处联动机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不当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专项治理期间不主动自查自纠甚至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宜春市纪委    陈  娟    严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