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在身无交通违法却被无故记6分 被交警滥用职权为他人处理违法

24.08.2014  21:52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4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驾照在身也没有交通违法,但发现处理了一起交通违法,记了6分。”这是南昌市民应先生遭遇的离奇怪事。南昌市交警部门通过调查核实,发现原为交警大队民警滥用职权用应先生驾驶证为他人处理违法记录。24日,记者从南昌交管局获悉,从8月25日开始,南昌交警短信告知服务平台将新增“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告知”和“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告知”二项新的便民服务。

  驾照在身边却离奇被扣6分 原是交警私自帮朋友处理违法业务

  据了解,市民应先生以前在外地工作,近期回南昌后通过登录“江西红绿灯”网查询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时,发现有一条处理记录。该交通违法行为产生时间为3月9日,地点在昌万公路,违法车辆号牌为赣AQ2687,违法行为代码1636,违法记分6分,罚款金额100元。而且,该交通违法行为于5月20日由东湖交警大队处理完毕。

  对此,应先生很是不解:“赣AQ2687不是我的车牌。而且我根本没到过东湖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怎么就被记了6分呢?”接到应先生的投诉反映后,东湖交警大队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用应先生驾驶证处理违法业务的当事人并非应先生本人,而是该交警大队原业务科民警曲某。

  无独有偶,今年7月初,东湖交警大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市民发现自己驾照在东湖交警大队为别的车辆处理了违法,同样被记6分。投诉后,经南昌市交管局调查,系该大队业务科民警曲某受朋友之托,滥用职权,用该市民的驾驶证为2辆小车处理违法记录4条,当事人因此受到记过和调离岗位处理。

  由于曲某已于今年7月因其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且鉴于应先生驾证“被借用”时间为今年5月,南昌交管局表示,拟不再对曲某作重复处罚,但将根据相关程序,撤销应先生的交通违法记录。

  南昌交警新增驾驶证违法短信告知服务 防止驾证被人盗用记分

  “为让驾驶员了解自己驾驶证的记分情况,防止驾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驶证被人盗用记分,以及准确和及时掌握自己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情况。”南昌市交管局指挥室主任曾鸣告诉记者,从8月25日开始,南昌交警短信告知服务平台在原有交通违法实时告知提示的基础上,将新增“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告知”和“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告知”二项新的便民服务。

  曾鸣介绍,“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告知”服务为:凡是南昌市的驾驶员在南昌市各大队(含四县)处理需记分的电子警察违法后,次日驾驶员将会收到南昌交警发出的告知短信,内容为:您的驾驶证于20XX年X月X日在XX交警大队处理电子警察被记X分。如有疑问,请到处理大队或登陆南昌交警便民网核查。
     
  “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告知”服务为:凡是南昌市(赣A和赣M号段)车辆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在南昌市以外(含高速公路)产生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记录。以上记录经审核确认或经异地交警部门转递到南昌交警后,次日车主将会收到南昌交警发出的短信,内容为:赣AXXXXX车辆于20XX年X月X日XX时,在##(地点)有XX交通违法,请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记录包括了车辆闯红灯、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超速行驶、闯禁行路、逆向行驶、乱停放等各类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数据审查和传输需要时间,特别是异地产生的电子警察记录的传递需要一定时间,以上二项短信告知均是在记录确认或信息传递到南昌交警后的次日8:00以后发送。”曾鸣表示,短信发送是根据车主和驾驶员在南昌市车管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由南昌交警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服务平台发放,车主和驾驶员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收到违法告知信息非本人可回复“1”待核查 发现驾证被盗用可报案

  据了解,如果联系电话变更,可车主和驾驶员登陆南昌交警便民网 http://ncjj.nc.gov.cn/ ,进入“网上车管所”,进入“驾驶证业务”和“机动车业务”,点击“信息变更申请”,就可以自行变更登记联系电话。如在网上操作不了,可直接到南昌交警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如车主和驾驶员收到南昌交警的告知信息,但相应车辆或驾驶员信息并不是本人的,可回复短信“1”,南昌交警将对此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如发现本人的驾驶证被人盗用记分,可首先登陆南昌交警便民网,通过“网上车管所”栏目的“驾驶证业务”进行查询,如确认本人驾驶证被盗用计分,可根据短信内容到南昌交警相应处理大队报案或拨打0791—86268399交警指挥中心电话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