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和利用抗战文物遗迹遗址

09.07.2015  09:37

  一直以来,我省不遗余力修缮、保护、利用与中国人民浴血抗战有关的文物、遗迹、遗址。

  在文物保护项目经费的申报和安排上,向抗战文物、遗迹、遗址倾斜。2014年,向中央财政争取资金700多万元,用于维护景德镇瑶里改编旧址(含陈毅旧居、抗日动员大会会场、瑶里镇新四军改编旧址等)。另外,向上级争取11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编制上高会战遗址文物保护规划。还从基层文物保护、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中安排60万元,用于德安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家岭战役遗址的保护维修。另外,德安县投入1000余万元,对南浔线铁轨、铁路大桥和数座碉堡进行保护维修。

  我省支持、指导抗战文物、遗迹、遗址的合理利用。瑶里改编旧址、万家岭战役遗址、上高会战遗址、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等,经保护维修后均已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