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实现“四强化”做好“四种人”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3.09.2014  10:39
实现“四强化”做好“四种人”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 项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做个“清醒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切实肩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始终牢记自己是责任主体,所承担的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这项工作是自己必须做的,不是可做、可不做的,杜绝出现“认识上知道自己是主体,但实际上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现象。三是必须牢固树立担当意识,从为党员干部的政治安全和家庭幸福负责的角度,切实加强教育监管,不要怕得罪人,坚持大题大作,大事大为,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要牢记“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打打招呼、敲敲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做个“局中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体现在“主”字。首先必须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党委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始终做到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特别是现在交通质监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体制机构的全面深化改革,牵涉利益格局的调整,要把惩治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到各项改革工作中,堵塞一切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以深化改革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发展,形成廉洁清风与改革新风相互激荡的良好局面。
  其次,必须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根据工作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同时,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逐级落实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工作,我站实行了项目监督组负责制,一项目一监督组,日常督查工作也多以小组形式开展。因此,除了要落实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外,还必须切实落实各工作小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要明确现场带队负责人既是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还是廉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实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责任体系的闭合。
   三、强化廉政监督,做好“监管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最终的效果体现在解决好“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
   (一)要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要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建立“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交账”的廉政管理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追踪问效。一是要制定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廉政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二是要结合项目监督组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各项目监督组廉政工作情况进行过程检查。三是要坚持每年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活动,将廉政工作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及评先评优工作挂钩,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要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廉政监管
  一要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支委会集体决定的制度。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要经过专家论证。对于事关交通质监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
  二要加强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治存在的问题。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促进作风转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要强化约束权力运行的措施。由于工作领域特殊、工作性质特殊,每个监督人员手上都或多或少掌握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这些权利的运行不进行有效的监管,极易滋生腐败。因此,必须从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入手,不断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一方面要落实执行并逐步完善《江西省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规范》,明确各部门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规范监督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使监督工作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综合检查和交(竣)工质量检测等重大质监活动的廉政监督,消除监督盲区。一方面要继续深入推进交通工程建设“十二公开”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四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促进纪检监察人员正确行使职责。
   四、强化表率作用,做好“带头人”
   (一)带头落实责任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种好“责任田”,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真正以身作则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职情况亲自汇报,并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班子其他成员作好表率。
   (二)带头廉洁自律
  要当好廉洁自律的引领者、示范者,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带头用好权力,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收敛钱财的资本和工具。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要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摒弃特权思想,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越“雷池”、不踏“红线”。要带头接受监督,作敢于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的表率。通过以身作则、上行下效,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