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防治大气污染

10.04.2014  11:25

      4月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日前已与全省11个设区市分别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要求各地方政府明确环保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治大气污染,力争到2017年实现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的目标。
      《责任书》提出,到2017年,全省范围内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10%以上。根据各设区市空气质量现状,下降指标划分为20%、10%、8%、5%四档,其中南昌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2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责任书》还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清洁利用、整治燃煤小锅炉、治理工业化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加强能力建设等各项量化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