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家属抹粪”让问题回归法律

07.08.2015  20:13

  “他们提着粪桶,还用沾屎的棍子往我母亲、弟媳嘴里抹!”8月5日,河北邢台市清河县人夏心雨向记者反映,因经济纠纷,他的家人遭到清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指导员侯兴军家属的殴打及侮辱。刑警大队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侯兴军的身份,称当事人家属所述不全属实。清河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工作人员说,事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如今,是一个警察一言一行都备受社会关注的网络时代,更何况,当事者还是刑警大队的指导员的家属,其当众殴打债主并向债主嘴上抹屎,这就更让舆情火上加油了。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仅仅因为侯兴军有刑警的身份,他就被想当然地成为了妖魔鬼怪。这事应当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让法律的归法律,既不能让权势主导法律,也不能让舆情干扰法律,才能揭开真相,给当事双方一个公正。

  从报道上看,作为刑警侯兴军的多名亲属,对几名债主进行了殴打,不仅如此,据债主一方称,“那群人用提前准备好的3大桶屎尿浇我的家人,还拿棍子沾屎向我的母亲和弟媳嘴里、身上抹。我弟媳都被打晕在地上了,他们还用脚踢。”如果他们对债主一方殴打至轻伤以上,那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同时,当众用屎尿浇在他人身上,并抹在嘴上,还涉嫌侮辱罪。即使刑警家属的这些行为尚不严重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至少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受到拘留等治安处罚。当然,据说事发后侯兴军亲属方也有人被送去医院,如果他这一方也有人受伤,债主一方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追究什么样的责任。

  对于侯兴军本人而言,至少他没有亲自上场殴打债主,没有向债主嘴上抹屎,但是,毫无疑问的是,整个事情是因他而生,是他与债主之间发生了经济纠纷,才导致债主上街拉横幅要求还钱。侯兴军要不要对这起殴打和侮辱事件负责,就得查清他是否在幕后指使亲属——如果是他在幕后指使,那么就应当一并追究他的责任;如果没有,那么就由他亲属担当责任。当然,这里面也要好好查一查侯兴军与这些债主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经济纠纷”,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是否合法,而侯兴军本人在其中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是否滥用了权力。如果这种经济往来本身就不合法,那么就要追究他有关这方面的纪律或者法律责任。

  这一事件还有一点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由谁来调查侯兴军及其亲属。目前,案件由清河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在进行调查,但是,鉴于侯兴军是清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指导员,这个官位不高,但是,同为公安机关内部人员,难以避免人情干扰,他们的调查结论也就很难让公众信服。所以,为了这一事件不让舆论持续发酵,不让它成为一个舆论干扰司法的事件,案件的调查就首先要做到程序公正,应由当地纪委、检察院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才能做到更为公正。

  总之,对于网民,既不要因为刑警的身份,而想当然对其妖魔化,更不要因此将怒火烧向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而应当将法律的问题回归法律,耐心等到案件的调查结论再作评价。但是,对于当地有关部门而言,要让法律问题回归法律,就应当对案件调查更为阳光、公开、透明和程序正义,及时向网民反馈结果,才能赢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