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位“大老虎”领刑9成超10年 13人涉案超千万

23.11.2015  11:04
原标题:16位"大老虎"领刑9成超10年 13人涉案超千万

  人民网北京11月23日电 进入11月,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陕西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陆续宣判,3人分别获刑11至12年。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6人获刑。

   16“大老虎”领刑 仅1人刑期低于10年

  王素毅是十八大后落马、首个被异地审查起诉并获刑的省部级官员。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素毅受贿案。随后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等12名落马“大老虎”先后获刑。加上文初的3位,共计已有16位省部级官员领刑。

  他们中,除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15人均获刑超过11年,占比超9成。其中王素毅和刘铁男被判处其无期徒刑,祝作利、阳宝华、李崇禧等13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3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最高4856万

  从罪名分布来看,上述16名获刑的省部级官员中有15人单独或涉及受贿罪,唯一不涉及受贿罪名的是童名谦。

  涉受贿获刑的“大老虎”中有13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王永春、郭永祥涉案金额最多,分别为4856万余元和4346万余元。其次是李春城和刘铁男,两人涉案金额均超过3000万元。除童名谦外,仅两人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分别是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

  另外,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郭有明、沈培平、姚木根、谭栖伟、冀文林、李东生等6人已经过堂受审,目前尚待宣判。

  

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16人获刑 
姓名 原职务 罪名 涉案金额 刑期
祝作利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854万余元 11年
阳宝华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356万余元 11年
李崇禧 四川省政协原主席 受贿 1109万余元 12年
郭永祥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4346万余元 20年
王永春 中石油原副总经理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4856万余元 20年
李春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3979万余元 13年
蒋洁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1403万余元 16年
陈安众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受贿 810万余元 12年
廖少华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1324万余元 16年
季建业 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 受贿 1132万余元 15年
陈柏槐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滥用职权 283万余元 17年
倪发科 安徽省原副省长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300万余元 17年
刘铁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受贿 3558万余元 无期
李达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095万余元 15年
童名谦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玩忽职守   5年
王素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 受贿 1073万余元 无期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更新至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