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谁来打真“假证”的“假”?

29.07.2014  10:51

  不用培训、考试,交上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吊车、开叉车、操作锅炉“一路绿灯”;不需要生产设备达标、卫生合格,只要花上几万元、十几万元,就能“买到”白酒生产许可证,开工卖酒……这些并非街头“办证”小广告,而是近期安徽质监系统系列腐败案爆出的真实案例。(新华网7月27日)

  在日常生活中,公众们经常会在街头巷尾、论坛贴吧中看到“办证”的广告,大到医师从业资格证、大中专院校毕业证等,小到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等,可谓是涵盖了各行各业,大家更是戏称这些办假证的广告为“牛皮癣”,无不对此“深恶痛绝”。可以说,这种现象不仅是对社会公德的一种“挑衅”,破坏了社会公平秩序,这些“小广告”也破坏了市容市貌、玷污了网络环境。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对于办假证现象的态度是“零容忍”的,打击也是非常坚决的。但是,近期安徽质监系统系列窝案却曝出了办理“真的假证”的案例,办理的“真的假证”也能在信息公示网上查到,着实是令人“瞠目结舌”。公众们可能会产生疑问,质监局作为肩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职责的公共部门,理应秉公“办证”,严格履行“办证”程序,缘何会办出“真的假证”呢?

  据调查了解发现,这批证件出自蚌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周成民,他与徐州一家中介公司老板刘某暗中勾结,形成了办证、卖证“一条龙”……类似的事件在安徽省质监局工作人员江丽娜的身上再次上演,其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使得远县一家不合规的酒业公司“破格”获得了许可。

  正是由于这些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才使得“真假证”堂而皇之的流入社会,尽管此类事件中的党员干部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但此类事件依然值得我们去深思,那就是谁才能来打真“假证”的“”呢?

  笔者认为,一方面,需要制度来打假,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办证”的管理制度,使“办证”业务与业务单位脱离开来,并细化受理、审批等环节,以推进“办证”业务的合理性与公开性,杜绝腐败的滋生。另一方面,需要党员干部自己来打假,对于掌握着审批权力的党员干部而言,必须要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搞“权力寻租”之举。再者,需要有力的监管和惩处来打假,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以有效的监管促进干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规干部的惩处力度,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社会上出现的“假证”不可怕,随着公安部门打击力度的强化,势必会得到有效杜绝;但是,如果有关业务部门办出了真的“假证”,那势必会严重破坏社会公平,久而久之,更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损害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因此,真“假证”现象必须从根本上进行遏制,这个根本就是党员干部该如何用权,而党员干部该如何正确用权的问题,想必只有党员干部自己才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