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林任江西副省长
7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中获悉,刘昌林任命为江西省副省长、丁晓群任命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罗小茶任命为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经过表决,免去林兴富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董立新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晓峰的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万绍周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吕中秋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李卫国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免去黄诚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严正荣的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同时,经表决,任命周小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熊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任命李方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邓相红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龚雪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汤媛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吴艳清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任命李卫国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任命吕中秋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任命陈淑琴、蔡赣农、李维栋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朱亚南、姜莉为江西省南昌长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陶伟、余雄伟为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昌林(资料图)
个人简历
刘昌林,男,汉族,1962年7月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981.09—1985.07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5.07—1988.09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办事员、科员
1988.09—1990.09财政部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0.09—1993.0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
1993.03—2001.07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
2001.07—2003.08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副司级)
2003.08—2004.1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副主任
2004.12—2007.0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主任
2007.06—2008.1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主任
2008.11—2010.1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10.10—2010.12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省委提名任市政府市长
2010.12—2011.02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02—2013.09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09—2015.07江西省景德镇市委书记
2015.07—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景德镇市委书记
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