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亭:主动积极做好服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5.06.2014  11:48

  刘玉亭在部分省区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座谈会上指出

主动积极做好服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月20日,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出席在河北省三河市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座谈会时指出,坚定信心,主动积极做好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用信息化思维不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刘玉亭认真听取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以及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武汉等15个省区市的发言,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他指出,会议交流了情况,相互学习借鉴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在一些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探讨和研究了目前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刘玉亭强调,在登记制度改革进展比较顺利、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坚定信心,持续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工商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我们采取的每一项改革措施,办理的每一个市场主体、每一个企业注册登记,都要禁得起社会的检验。

  刘玉亭指出,必须认真理解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关于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这一项重要内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自行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对住所(经营场所)的规定是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目标确定的,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规定。凡是地方政府对住所(经营场所)有规定的,工商部门要按照规定执行;凡是没有规定的,工商部门都应该予以登记。

  刘玉亭特别强调,要用信息化思维不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思维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至关重要。运用信息化的思维,就是要以平等、开放、包容的心态来对待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以公开、透明、快捷的方式为社会服务,接受社会的监督;以主动、互动、积极的态度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企业登记注册的本义就是向社会公示。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手段的运用,为公示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信息化手段也是加强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手段。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应该为监督管理便利化、行政执法便利化提供最基本的条件,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刘玉亭最后强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带来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体制机制、作风建设、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改变会逐步显现出来。必须加强学习,加强对前瞻性、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水平,确保改革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