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被指控受贿120余万元 辩护人:不属于其受贿数额

24.09.2014  20:51


来源: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人民网北京9月24日电今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3时01分,法庭就指控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人民币121.3060万元的事实举证、质证。

  为证明该起犯罪事实,公诉人分两部分向法庭出示证据。被告人刘铁男对证据不持异议,未向法庭出示证据。辩护人的主要质证意见是:刘铁男主观上无受贿故意,指控的121.3060万元不属于刘铁男的受贿数额。并向法庭出示了刘铁男供述、苏家义等人的证言和相关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