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提案办理工作要严把“六关”
●唐平钧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既有机遇又有挑战的新常态。政协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民生工作来履行职能。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协工作中的重点和亮点,更要深刻体现服务决策的参谋能力、推动执行的监督能力、落实转化的协调能力和增进共识的团结能力,适应新常态,助推新发展,为“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积聚新能量。
要抓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就一定要深入剖析办理中的每个环节。结合基层政协的经验做法,可以从严把“六关”上来创新。
严把梳理关。工作中有的基层政协一味追求提案数量,降低了提案的整体质量。而又有一些委员,由于素质和态度等方面的问题,提交一些轻描淡写的提案,应付任务。提案委要认真地梳理、审核这些提案。有的成立专家组,对提交的提案进行评议、评价。符合提案条件,反映当前地方重点工作和民生关注焦点的,都应纳入提案范畴。有的提案虽然写得不全面,但反映的问题具有前瞻性、警示性和普遍性,要反馈给委员进行补充,再予立案。提案最好是一案一提,对一案多提的可提请委员分解提案,明确内容后重新提交。要严把立案关口,把不符合条件的提案剔除出去,稍有价值的可转为社情民意。只有守住立案的关口,才能切实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准度。
严把责任关。有的地方成立了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这点固然重要,但提案的办理重在部门,重在效果。要把责任关落实到位,首先要把办理环节程序化,按照交办、办理、催办、答复、审查复文、督查、汇总等程序,逐一落实,不可或缺;其次要对这些环节的责任人进行任务分工,直至熟悉操作流程和办理方法;第三是对相关责任进行明确;最后在此基础上把提案办理制度化。可以结合实际,把这项工作纳入顶层设计,制定出一套标准化的工作机制,便于执行。上级政协部门要将提案办理程序化,推动政协工作规范化开展。
严把协商关。实践中,至少要做好交办协商、办前协商、办结协商等三次协商,提案办理才会出效果。而立案协商和办中协商也是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手段。采取这么多协商,一是要把提案人的真实意图摸清楚,二是要把提案问题摸清楚,三是要把落实办法摸清楚。部分单位,不仅摸清了提案人的真实意图,还会把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社会媒体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邀请过来,对提案办理方案进行全方位协商和完善,推动办理工作的民主化,从而办出高质量,办出满意率,办出社会认知度,切实解决协商走过场、无实效的短板。
严把督查关。提案办理的目的是要把提案落到实处,能解决问题,完善工作,甚至能弥补制度缺陷,推进工作,达到提高服务能力的效果。因此,要加大对办理工作中的督查力度,不仅党委、政府督查室要履行好本职工作,政协提案委也可以成立督查组,介入到办理程序中来,特别是对重点提案、优秀提案、民生提案等要加强督办。从方式上,可以实行重点提案专题督办,同类提案集中督办,热点提案打包督办,难点提案会商督办,遗留提案跟踪督办。有的地方,由政协党组成员带队督办,既利于和党委、政府沟通,又利于部门间的协调,充分展现出政协的主体作用,有助于把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严把转化关。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结晶,提案办理凝聚着办理单位和办理人员的辛苦和努力。对待好的提案,实现办理成果的转化,才符合提案工作的宗旨。有的地方在办理中或办理后将部分优质提案转化为专项视察和对口协商课题,让更多的委员参与进来,有助于提升提案成效;有的地方将重点提案转化为专题调研,和办理单位一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最后形成有见地、有分量的调研报告,能更好地查摆工作问题,甚至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严把考核关。一些地方为追求政绩,不管提案办理的效果如何,出现领导上门,说服提案人在答复表格中填上“满意”的现象。这不仅违背了提案的初衷,也违反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可能任何工作都能做到尽善尽美,有的工作本身就要分部实施、阶段性开展。为真实体现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建议在提案答复表格上设置“办复级别”和“办理满意度”,前者注重考量提案内容的办结程度,后者注重考量提案办理单位的作风优劣。提案办理结果如何,有的地方通过将之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绩效考核来评定、评判,有的地方在政协全会上逐一点评,都起到了提升其工作重要性的作用。最好是推行提案办理工作的公开化,通过政府网络公共平台,晾一晾,晒一晒,让社会大众评一评,对提案及其办理都能起到良好的促动。 (作者系农工党九江市浔阳区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