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除凶悍 “潜伏”二十一年法难逃

12.12.2014  14:40

11月24日晚,当押解网上在逃人员蓝某青的车辆一进入江西省寻乌县境内。车内年过四十的蓝某青睁着一双迷离的眼光,望着车窗外生他养他十多年似乎熟悉又非常陌生的山山水水,重重地闭上双眼,流下一串串悔恨又痛苦的苦泪,追忆着他二十一年之久心惊肉跳、东躲西藏的“潜伏”之路。 

  案发“北县” 

寻乌县澄江镇地处寻乌县境内北端,与江西省会昌县的筠门岭镇交界,206国道贯穿其中。与县内的吉潭镇、原剑溪乡(现合并吉潭镇)、水源乡、罗珊乡相邻。镇内地质资源富饶,是寻乌县的人口大镇、果业大镇。自解放以来至80年代,由于人们思想意识的落后,全镇群众老百姓仍然过着中国农村传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比较贫苦的生活。90年代初期,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一些思想意识超前的人群开展慢慢发展家庭经济。种果树、经商、跑运输等一个个体户开始在镇内发展,特别是购买日系亚洲王货车跑运输的景象,一时间成为澄江镇的标志,也给澄江镇后面,在澄江镇北亭村却迅速“崛起“一伙以兰某某(已被判刑)为首的、身强体壮却好吃懒做、凶悍、横行乡里的年青人瞪着一双恶狼般贪婪的双眼窥视着身边一切的变化,并迅速纠结在一起,以澄江墟镇、澄江镇北亭村为中心、据点,由原先的逞凶逞恶、打架斗殴,逐渐发展至敲诈勒索、抢劫,在本镇、本村以及水源、罗珊两乡向老实本份的人们和外地小商贩们伸出凶狠的双手,猎取着人们辛苦的血汗钱。当时年仅18岁的网上在逃人员蓝某青作为该团伙的“小弟”,与“大哥”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打冲锋、善后路。1993年5、6、9月,蓝某青先后伙同兰某荣等人以威胁、恐吓的方式,分别敲诈到现金170元、100元和90元。8月19日,蓝某青等人窜至寻乌县罗珊乡风和金矿以恐吓、殴打的方式,抢得现金540元。8月29日、9月12日以同样的方式,在澄江镇北亭村、北亭村至水源乡的客车上,分别抢得现金100多元、一块手表和730元。 

一段期,案情、民声迅速汇聚在中共寻乌县公安局党委班子们的案头。随即,立案、调查等一系列侦查工作在当时的寻乌县公安局刑侦队中内紧外松地秘密展开。也许是当时蓝某青的名气并不响,没有过多地引起侦查员们的注意,也许是命运要让蓝某青逃过当时的一劫,“享受”一下心惊肉跳、东躲西藏的“潜伏”生活。当时在侦查员们收网时,蓝某青及另几个团伙成员却意外潜逃、漏网了。 

接力追凶 

蓝某青等团伙成员的潜逃让案件留下不完美的句号和缺陷,也扰动着一代又一代寻乌公安刑警的心,给辛勤、忙碌一生老侦查员们的公安生涯留下憾事,给新生一茌又一茌的刑警们心中留下不足,蓝某青的名字印记在五代寻乌公安刑警的脑海上。年复一年,时年流逝,在每一次专项行动、严打整治中,蓝某青的名字始终打印在追逃行动的行列之中。当年,寻乌县公安局、老侦查员们为做到除恶务尽,依照当时、传统的侦查、缉捕模式,靠自己的“11号自行车”双腿搜遍澄江每一个角落和全县上下。有时获取到一点信息后,搭班车、拦货车,穿州过省、千辛万苦,踏上长长的追凶之路。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万般难”。在外漫长的追逃历程中,几代追逃刑警在数不清的欢乐节日中,抛家弃子,窜走在外乡冷清的路上。在数不清寒冬腊月中蹲守着啃着冷馒头、喝着冷开水,在三伏九天中拍打着臭虫,咬着方便面、就着矿泉水,在别人羡慕着出外玩耍、旅游的眼神、目光中,独自“享受”着内心无法言解的孤独、无奈和艰辛。又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多年来,一个个负案在逃、网上在逃人员先后落入法网。寻乌公安先后将潜逃在外的蓝某青同伙抓获归案。在2002年全国严打整治的高压中,又成功抓获潜逃11年之久的涉嫌非法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网上在逃人员钟某抓获归案。2011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声势浩大的“清网行动”中,寻乌县公安机关战果累累,先后抓获潜逃10年之久的涉嫌故意杀人的网上在逃人员曹某、潜逃8年之久的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李某、潜逃18年、19年之久的涉嫌抢劫的温某和温某某。因此,在行动中,寻乌县公安局荣立集体二等功。然而,蓝某青却屡次漏网,就象人间蒸发一般毫无迹影,在一次次追逃工作成败的总结中,总是留有蓝某青未归案的不足之声。“难道他已土遁了?还是出什么意外了?”每一次总结会后,一茌接一茌的侦查员、警刑们都会这样问自已、问战友。每一批新生、年轻的刑警队伍心中都会暗暗拧着一股劲,心中总会想着向老一辈刑警示威地说:“嘿嘿,看我如何抓获蓝某青”。可是最终往往事与愿违,当他结束刑警生涯时,蓝某青仍然没有抓获归案。就这样时光冲冲而过二十一年之久,寻乌县公安局先后更换了8任公安局长,蓝某青一直是8任局党委班子和几代刑警心中的一个结。当年参与侦破蓝某青团伙案件的老侦查员们,全部已退休或者退居二线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当子孙们问起他当年的公安生涯时,脸上和心中总是会出现一种遗憾。 

  修成正果 

岁月蹉跎,时光飞逝。21年前的1993年9月是蓝某青案发时期,21年后的2014年9月是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发起总攻的时刻。第八任刚刚新履任才三个月的寻乌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廖肇洲在充分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全警动员,诸警联动,迅速在全县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和全县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利剑”专项行动,并调集各警种精兵强将设立两个指挥部、多条战线,深入扎实地推进行动的开展。行动伊初,作为打击战线的主力军——刑侦大队,勇挑重任,同时再次将蓝某青列入重要的追逃名单之中,并将这一追逃工作任务落实到大队反盗抢信息研判中队。面对这一重担,富有多年刑侦工作经验,并在追逃工作上屡建奇功的罗文副大队长及其带领的反盗抢信息研判中队弟兄没有过多的言语和讲“价钱”,总想着如何完成好此次工作任务。一个21年过去了、经历了几代刑警抓捕都没有任何线索的网上在逃人员,该如何着手去工作呢?当梳理、调阅蓝某青的原始信息时,更让他们心里感到阵阵的压力和迷茫。因为原始信息中只有蓝某青一张21年前、18、9岁、瘦瘦头像的照片,其他的便没有一点线索。即是这样,民警并没有气馁。一边夜以继日地打开尘封了21年之久的材料,小心地梳理着每一收集、反馈上来的线索;一边悄悄地向老侦查员们、老刑警和蓝某青的属地派出所了解当年他们追捕蓝某青的情况,以及蓝某青近亲属的情况,因为他们知道再狡猾的狐狸总会留下一点痕迹的。虽然时隔21年过去了,没有一丁线索和信息,他们就要反常规地利用好21年过了的时机,查找蓝某青的线索。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近1个多月的寻找,民警获取一重大可疑线索,蓝某青曾在广东省揭阳某地务过工。兵贵神速,一获悉这条信息后,寻乌县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远赴广东揭阳调查、核实。通过外围的布控、调查、了解,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捕归案。 

据了解,9月26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利剑”专项行动以来,寻乌县公安局先后共抓获潜逃8年之久、21年之久的各类网上在逃人员25人,寻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盗抢信息研判中队民警曾创下在短短的一星期内抓获5名网上在逃人员的佳绩。真是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个人终究要为其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承担责任。世俗语说:因果善恶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