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01.07.2016  02:53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厚植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抚州市教育局在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

  提前部署。该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周密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向各地、各学校传达“集中整治”精神。

  自查自纠。该市各地、各学校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进一步深化“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全面建立“问题清单”。该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找分管科室和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纪律约谈,看到苗头就“咬咬耳朵”,听到反映就“扯扯袖子”,让游走在违规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清醒。针对主动查找、及时整改的同志,严格落实“自查从轻”的政策。

  全面排查。该局结合“四进四联四帮”、“四访送清风”和“千名教师访万家”等多项活动,采取上门上户、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情家访”,全面征集民情民意;建立涉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重点对2013年以来基层各类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以及纪律巡查中发现的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按月向市纪委报备线索排查和处置情况;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监督兰,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号,大力引导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工作。

  强化整改。该局成立“集中整治”活动督查小组,对各地、各学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约谈分管领导,督促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约谈单位一把手,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干部,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此次活动主要是整治违反“一科一辅”规定推销、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义务教育阶段违规分社重点校(班)和非重点校(班)、违规组织统一考试或测试及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违规招生、分班;中小学校违规补课、乱收费、违反师德师风;违规使用教育经费等问题。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民心民愿,抚州市教育局将继续完善教育治理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