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网络音乐文化来戏谑

12.08.2015  12:02

  8月10日,文化部发布了近期排查内容违规文化产品的结果,共有120首网络音乐产品被列入黑名单,要求集中下架。(8月11日新京报)

  如今,我国近6亿网民促进了“互联网+”迅猛发展,让“互联网+文化”呈现百花齐放盛景,特别是为网络音乐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促进了音乐文化市场的繁荣。然而,一些涉及淫秽、暴力、色情内容的音乐文化形态亦是泥沙俱下、影响恶劣。如:此次被文化部列入“黑名单”、要求下架的120首网络歌曲就是“负能量”音乐产品,如果不采取果断下架措施,任由其长期存在网络,必然给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事实上,一首好歌不仅能打动人心,给人以愉悦美感,更能体现优秀价值导向,激发人们向上向善精神动力。自古以来,人们在生产劳动时就产生了吭呦吭呦的“号子”,一方面激发劳动干劲,另一方面展示奋进精神。而今,物质生活提高了,人们的文化需求也在不断深化。音乐作为激发生产生活活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更为人们所渴求。如:“在希望的田野上”、“同一首歌”、“让世界充满爱”等经典歌曲,就成为时代精神的风向标。可是,一段时间以来,片面的物欲追求,博眼球的偏辟玷污了高尚、纯洁的音乐艺术殿堂,一批低俗音乐产品混迹网络,不但不能让人感受到听觉享受,还毒害人们的思想和灵魂,诌容媚色取悦恶俗的戏谑音乐,让节操碎了一地。

  从演唱被“拉黑”歌曲的歌手来说,虽然像“阴三儿”、“新街口组合”、“McHotdog”等小众歌手居多,但也有像张震岳、黄立行、许嵩这样的主流歌手。可见,恶俗音乐在网络渗透广泛。从被禁歌曲反映来看,歌手反映有的豁达、有的调侃、有的否认歌曲“是我的”,还有的表示“冤枉”。然而,纵观被“拉黑”歌曲的趣味和意境,不仅文字功底和传播信息很差,而且音乐功底和历史维度更弱,除了恶俗就是戏谑,已严重损害了音乐艺术创作的思想境界。

  可以说,任何人都不能拿纯洁的音乐来戏谑。音乐产品在展现个人特色同时,更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愈越了社会价值底线的歌曲、歌词只会污染网络视听环境,根本不能为人们提供健康生活的精神食粮。

  对此,加强网络音乐监管势在必行。笔者以为,对涉及淫秽、暴力、色情内容的歌曲列入“黑名单”,还不足以净化网络文化业态,还需要建立统一的网络文化管理机制,通过建立相关审查程序、技术监管以及原创音乐文化激励机制等,从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

  或许有人会说,干预过多是否会打击文化创作热情?如何让网络音乐走好市场经济发展之路?其实不然,现实生活更需要鼓舞人们劳动、生活的“正能量”,也唯有“正能量”才能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因此,文化部门应在政策层面对网络文化在审批环节、运营管理等方面,确立一个标准尺度。特别是对音乐、文化产品原创作者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网络音乐文化运营违法行为的处罚,严格要求网络音乐运营单位从源头堵住恶俗音乐、文化产品上架。相信,通过切割音乐文化与“金钱”过度过密的联系纽带,就能为歌词歌曲创作开拓更广阔通道,从而让网络音乐和文化更繁花、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