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漠视把民意逼至墙角

09.04.2015  16:27

  近日,广东省罗定市部分村民为抗议建设垃圾焚烧厂,前往当地市政府门口表达了抗议。抗议过程中,一度发生了堵路、损坏公物等过激行为。相关图片连日来在网上流传,并引发热议。4月8日上午,罗定市政府官网通告称,由于村民对未实施的项目产生误解,为消除误解,市政府决定取消。(4月8日新京报网)

  政府引入项目,民众激烈反对。和此前四川什邡、广东江门等地的“剧情”走向一致,罗定政府被迫订下“城下之盟”,事件貌似已经平息。然而据中国水泥网消息称,早在2014年10月27日,该项目与政府合同签约就已完成,民怒平息了,毁约赔偿却少不了。

  堵路、集会、损坏公物,民众参为何屡屡以如此激烈的方式参与政府决策?民意与政府双方,又是谁把谁逼至了墙角?这值得罗定和其他地方政府反思。

  从罗定等类似事件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在上马项目之初的草率决策,民意的不满和官民间的误解是积微成著的。政府不主动与民沟通,了解民众的担忧和顾虑,不主动宣传和耐心解释,只一心匆忙拍板、上马项目。显然,在此过程中民意被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绩观”和“家长拍板”式的决策方式逼至了墙角。然而当退至墙角的民意愤怒,政府的决策又被迫以“民意”为先,转而自己站到墙角。

  很难说愤怒的民意就是民意本身,原本的民意要求政府作出解释,政府置之不理;愤怒的民意则要求项目必须下马,这是对政府无视原本民意的愤怒。但政府既然忽视了本来的民意,就不得不充分顾忌愤怒的民意。取消项目,于政府决策和民意本身而言,都不是最好的结果,何况为取消项目的赔偿买单的,既是政府,更是纳税人。

  政府在决策时充分顾及民意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重大项目决策前必须要作的民意调查、政策宣传也不应成为过场。民意与政府决策之间需要沟通,双方相左的意见需要协调,而作为地方政府,在沟通协调民意中更应该主动作为。别用忽视、漠视把民意逼至墙角,因为接下来,站在墙角的也许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