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派督查组到设区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22.12.2016  13:40

省局派督查组到设区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指导意见》(赣办字﹝2016﹞35号)要求,切实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行业突出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近期省局先后派出3个专项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先暗访后明察、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和个别走访企业等方式,对南昌、抚州、景德镇、吉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九江、宜春市质监局,进贤、崇仁、九江、浮梁县和井冈山、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集中整治”等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内容以“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为主,同时对有关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红包”治理情况、开展“违插”治理情况以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通知一通报、总局收费“十七不准”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一并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