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报道:“十评十查”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

03.03.2016  11:01
  •    2016年3月2日的《新法制报》头版整版报道对我厅部署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活动。全文如下:


      “十评十查”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

    ——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 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破解发展难题 

      2月29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决定用9个月的时间,对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十个方面的评议和检查即“十评十查”活动,清查去年全年办理的各类鉴定案件中,是否存在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违规鉴定、久鉴不决等现象,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质量的保障机制、控制机制、监管机制和评估机制,从而提高全省司法鉴定服务质量,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公信力。省司法厅厅长沙闻麟出席并讲话。

      去年全省办理鉴定案件10万余件

      据了解,司法鉴定意见是我国诉讼法律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之一,不仅其本身具有证据功能,而且有印证、判定其他证据的独特功能,对于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活动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我省出台的《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被定性为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凡涉及诉讼的所有司法鉴定类别均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公、检、法全面取消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鉴定业务。老百姓打官司需要的司法鉴定,全由社会专业鉴定机构承担。

      截至2015年底,我省司法鉴定行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核准登记的鉴定机构218家,形成了包括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在内的30个鉴定类别,鉴定人有3127名,去年全年办理各类鉴定案件达10.4万件,采信率达90%以上。

      开展活动树立“质量”意识

      在社会上,常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证据就是打鉴定”的说法,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司法鉴定意见在诉讼中的重要地位。而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质量的高低,往往直接决定着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有学者对我国近几年出现的20起冤案进行分析时发现,在启动司法鉴定的7起案件中,有4起是由于鉴定意见出现问题最终导致案件错判,占比之大,令人触目惊心。

      与此同时,执业行为不规范,程序不正当,职业道德失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违规鉴定、久鉴不决等现象时有发生,引发当事人投诉,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动力。今年1至9月,省司法厅决定用9个月时间,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采取交互检查、重点督导、集中评审等方式对司法鉴定进行检查,引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牢固树立质量首位意识,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我省司法鉴定质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

      “十评十查”消除“定时炸弹

      据介绍,此次评查内容涉及行业十个方面,对全省各地2015年鉴定案件普遍进行一次对照筛查,清除潜藏的“定时炸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如评议遵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情况,重点检查鉴定机构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鉴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情形,是否存在支付回扣、介绍费和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等。

      在鉴定人方面,评议全行业是否遵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登记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鉴定人是否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是否存在无法定原因不出庭作证的情形等。在鉴定收费方面,评议全行业是否遵行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重点检查鉴定机构是否实行收费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现象、是否向委托人出具合法收费票据等。

      在司法鉴定文书方面,评议是否落实《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重点检查鉴定文书制作程序、语言表述、格式要求、印模使用是否规范,鉴定文书归档是否符合要求。在鉴定设备方面,评议是否落实《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和相关鉴定类别对仪器设备配置的特殊要求的情况,重点检查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标准,保管和使用是否合乎要求等。

      此外,还要评议是否落实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鉴定机构是否按要求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责任,是否存在应报而未报或瞒报、漏报、谎报的情形等。

      建立四项机制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会上,沙闻麟表示,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司法鉴定工作中质量建设的难题,着力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质量的保障机制、控制机制、监管机制和评估机制,补齐短板。

      沙闻麟介绍道,当前医疗纠纷鉴定,是目前投诉争议比较多的领域,也是“鉴定意见不一”和“重复鉴定”多发易发的领域,究其原因,主要是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医疗纠纷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鉴定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要围绕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程序性、独立性等特点,认真研究每类鉴定类别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编制质量程序控制工作手册和作业指导书,形成以制度来管控质量的良性工作机制。在质量评估方面,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抓好执业考评工作,既要认真开展年度考评,又要加强日常督查。

      针对当前我省司法鉴定机构的硬件建设参差不齐的现状,省司法厅表示,严格把好行业的“准入关”,关停一块牌子、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把尺子、一枚章子的落后机构,加大鉴定机构硬件投入,建设宽敞明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利民的执业场所。

      同时,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着力在机构等级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鉴、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要优化司法鉴定资源配置,精心打造“互联网+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服务效率,力争打造更多的“江西经验”和“江西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