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报道:法律服务平台五年全覆盖

16.05.2016  12:24
  •    2016年5月9日的《新法制报》“政法要闻”版对全省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情况进行了报道。全文如下:

      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五年全覆盖

      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在万安召开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5月6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在万安县召开。

      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沙闻麟出席会议,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省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线上线下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一名称统一标识,同时要规范管理服务。

      “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会前,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沙闻麟等与会人员分别参观了万安县法律服务中心和万安县五丰镇便民服务中心。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吗?怎么知道这里的?”在人民调解窗口,沙闻麟仔细地询问正在寻求法律帮助的曾三香。

      “我亲戚遇到一起医患纠纷,委托我来帮她调解,所以就找到这里来了,法律服务超市非常方便,调解的结果也公正有效。”曾三香回答。

      记者了解到,万安县法律服务超市的核心是便民和高效,该县将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远程帮教会见中心、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律师事务所等7个法律执业窗口及公检法相关业务咨询岗位一并打包进“超市”,并配备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24名各类专业人士,实行无条件接案制和首问负责制。群众只要进了门,就可根据诉求和窗口职能实现“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法律服务中心在职能整合、场所建设、平台打造等方面都体现了创新这一主题,既高度契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又非常接地气,让老百姓有了更多获得感。”沙闻麟表示,从运行情况来看,法律服务中心有效地解决了法律服务窗口散、办公成本高、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面对面、实打实地解民忧、息讼争。

      据介绍,万安县是我省建设法律服务中心的发源地,“万安经验”也是法治江西建设具象化的重大成果。省委主要领导曾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总结推广万安县的典型做法。

      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五年全覆盖

      会上,就如何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沙闻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省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线上线下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会议对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明确了时间表:今年,吉安、南昌市开始试点;2017年,完成11个设区市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完成所有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至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会议还要求,要建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线下)和虚拟平台(线上)。实体平台就是法律服务中心,市、县(市、区)可以因地制宜,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或综治中心建立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则可以依托司法所、便民服务中心或综治中心等设立。虚拟平台就是打造全省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以现有“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为基础,建设全省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各市、县虚拟平台建设要与全省平台紧密对接,做到全省一盘棋,实现在任何一个端口进入,都可查询、可咨询、可办事。

      法律服务中心要统一名称统一标识

      沙闻麟在讲话中指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要促进三个规范:即规范形象标识、规范建设标准、规范服务管理。

      根据《意见》,各地法律服务中心要统一名称、统一标识(万安可保留原名称)。法律服务中心的名称统一为“**市(**县、区)法律服务中心”;标识统一为蓝底白字,名称前印制中国司法徽标图案。

      在建设标准上,要区分市、县、乡三级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找准定位,做到各有侧重,优势互补。市级法律服务中心突出管理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要对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承担起县法律服务中心尚不能办理的法律服务事项。县级法律服务中心突出承办功能,绝大部分法律服务事项应在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办理完结。乡级法律服务中心要突出引导功能,提供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咨询指引。

      针对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会议要求,要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公信力。要拓展法律服务申请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各地要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主动担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验田”,积极探索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架构。省法建办将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总结推广,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更多、更直接、更务实的指导。

      会议要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仅要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还要逐步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等涉及的法律服务事项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法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实现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形成部门联动、要素集成、优势互补、协调促进的法律服务新格局。

      法律服务内容不仅涵盖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益项目,也包括了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法律论证、诉讼代理、公证事务、司法鉴定等专业服务。要正确处理好公共服务与有偿服务的关系,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要坚持公共服务的属性,突出公益性的特征。要坚持便民惠民的原则,切实增强法律服务的广泛性、及时性和便利性,不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也让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

      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会议还对平台建设的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强力推进,政策上全力支持。

      其次是要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财政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实现逐年增长。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将之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明确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保障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要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通过奖励、表彰、培训等方式加以补偿和激励。

      此外还要加强统筹协调,要把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推进法律服务跨行业、跨区域合作,大力拓展教育、就业、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住房物业、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统筹好各职能部门、各项业务和各支队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形成部门间的有效联动协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赢得支持、接受监督,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吉安市法建办和南昌市司法局分别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介绍了经验,九江市法建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