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纠缠前女友不成 投毒欲谋杀女友一家判4年

15.09.2015  10:13

南都讯 记者申鹏 通讯员 张燕玲 “再见亦是朋友”并不是所有情侣分手后都能做到。恩平一男子余某,得知前女友何某另组家庭顿生报复之心,潜入前女友家中,在食材中投放农药,并偷走了3000多元现金,所幸受害人没有吃到投毒食材。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余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余某与何某曾是恋爱关系。2014年1月份,双方分手后,余某曾多次纠缠前女友何某。2015年1月的一天清晨,余某得知何某家里无人,遂携带一瓶甲胺磷农药潜入何某所租住的屋内。他在屋内顺手牵羊盗取了现金3300元,然后来到厨房,发现有装米酒的瓶子和花生油罐子,将上述农药分别倒入了装有米酒的塑料瓶和装有花生油的油罐里,企图毒害何某夫妇。

事后,何某的家人因发现花生油中有农药味没有食用,余某的险恶用心也未得逞。经司法鉴定,上述花生油及米酒均检出乙酰甲胺磷成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某无视国家法律,盗窃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又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未遂,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鉴于被告人余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犯故意杀人罪属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犯有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