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晶副厅长赴赣州市督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8.08.2017  09:51

      8月7日至8日,省环保厅党副厅长石晶带领厅大气环境保护处、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对赣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办。
      期间,先后检查了华坚鞋城站点周边污染源排放情况,章贡区阳明小学建筑工地、万年青商砼搅拌站、渣土堆场、迎宾北大道道路施工工地,以及水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在座谈会上,听取了赣州市环保、建设、城管、交通、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及各区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该市自打响“蓝天保卫战”以来,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空气质量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出台了多项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的文件和制度,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整治行动,加大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举措的人力和物力投入。
      石晶对赣州市近期采取的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表示肯定,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国控大气监测站点设置不合理;二是扬尘污染监控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防尘投入有待强化;四是有关部门主动性有待提高;五是属地化管理未落到实处。
      石晶要求,一是要以上带下高位推动;二是要层层压实部门责任;三是要多措并举挖掘潜力;四是要加强执法,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五是发挥群众监督力量,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