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一副局长公车私用被警告 已补交私用车费

24.01.2014  10:42

  本报南昌讯 孟维伟、记者徐娆报道:23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江西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上饶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胜利公车私用问题。经上饶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胜利党内警告处分,其已补交私用车费。(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进贤县司法局长胡火英公款送节礼问题。经进贤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火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送礼所用公款由其个人负担,相关领导所收受节礼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余江县马荃镇镇长黄剑标大操大办女儿升学宴问题。经余江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剑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公款礼金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安远县高云山林场场长刘锡亿违规列支公款问题。经安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锡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渝水区姚圩镇姚圩小学校长龚金平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大摆酒席等问题。经渝水区纪委研究,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龚金平的姚圩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姚圩小学有关违纪款项上缴区财政,并对姚圩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蓝海物流公司副总经理辛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经所属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辛建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编辑: 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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